卫生部出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 我院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
日期:2007/12/10 0:00:00 来源: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(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)
为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、排查和管理工作,早期发现、预警和有效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其他聚集性发生的呼吸道传染病疫情,卫生部制定下发了《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、排查和管理方案》,要求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,从而筛查可能的SARS病例、人禽流感病例及其它传染性呼吸道疾病,早期发出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,防范SARS疫情的扩散蔓延和可能出现的人禽流感疫情。
方案强调,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,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,由医院组织本医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,仍不能明确诊断的,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空白处注明“不明原因肺炎”进行网络直报,并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。
医务处根据卫生部文件精神在在11月15日对重点科室(肺内科、感染科、急救科、儿科、门诊内科)的医生及全院护士长、各个预检处(门急诊、干部门诊、儿科)的护士也进行了培训。全院其他科室组织业务学习。11月20日医务处组织进行了模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演练,被通知的专家组
组成员及各个相关部门(挂号、放射、检验、药房)的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,立即投入工作。(特约记者 张屹)